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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荣获“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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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4-
08
09: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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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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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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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龙泉市应急管理局荣获“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有效推进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承担了多项省级试点建设任务,连续6年获评丽水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连续11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机构改革以来未发生自然灾害死亡事故,安全形势保持稳定,荣获全省首批“安全发展铜鼎”等荣誉。 实现重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设立龙泉市“助企安”安全服务中心,加强工矿、危化领域安全监管,完成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完成护航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维稳安保工作。整治尊龙商贸中心消防隐患;龙渊商场地块实现征收和拆除,消除了区块风险;整治提升304家竹木企业,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晾晒排名综合考评均位列丽水各县(市、区)第1,荣全省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实现防汛防台“零伤亡”。实施“1833”指挥体系和“135”叫应规则,成功举办丽水市基层应急管理和防汛防台标准化建设推进会,探索“乡自为战”山区模式,全面排查整治防汛风险。自2020年起,发布预警623次,发送预警短信超637万条,转移群众17146人,确保零伤亡。特别是在应对2022年“6·20”特大降水和2024年持续强降雨中,有效减少损失,保持零伤亡。多次在省级会议上分享经验。龙泉市113名员工避险案例被选入省级案例库,“6·20”滑坡避险案例成为全国十大成功案例之一,8起避险案例获应急管理部表扬,此外还获得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 实现森林防火“零火灾”。重点抓好责任落实、火源管理、督查检查、布防和宣传教育,确保春节、清明等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自2020年起,全市护林员巡护超过103.4万小时,行程135.9万公里,排查并整治了4262项森林防火隐患。整合提升全市23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水平,实现了“引水灭火”装备的全面覆盖。还承办了丽水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场会,多次获得省、市领导的肯定,荣获闽浙赣毗连地区第34次护林联防工作年度工作先进单位、丽水市应急可视化保障技能大比武第一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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