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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 防灾项目(莲都部分)通过最终验收
发布日期: 2025- 03- 11 09: 27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24〕38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莲都部分)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采购的所有应急救援装备质量、性能达到采购需求。3月6日,莲都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和供货方在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对丽水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莲都部分)进行最终验收。

本次验收专门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傅志伟任组长,负责指挥和协调验收工作;下设专家组和监督组,全面落实此次救援装备最终验收工作。

验收组一行详细审查项目验收资料及初步验收问题整改情况,实地对各类应急救援装备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抽查,对性能进行再次实操测试,包括功能测试、安全测试、稳定性测试等,确保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装备和物资均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能够稳定可靠地投入救援工作。

随后,验收工作小组召开最终验收评审会,经专家组的严格审查,丽水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莲都部分)顺利通过最终验收。此次项目的顺利完成,标志着莲都区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现全区基层应急救援装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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