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
现将《丽水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服务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严格落实源头管控、过程管理、评价考核等措施,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提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的综合管理体系,年底前培育至少1家社会化服务标杆机构。
二、工作举措
(一)严格源头管控
1.全面落实指导意见。9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理清社会化服务类型清单,制定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环节质控要求,督促机构加强质量内审,标准化执业。统筹推进全市社会化服务报告导则制定工作,各地于10月10日前要结合辖区产业特色至少完成 1 项导则。
2.严格落实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服务机构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有专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服务的,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服务机构应向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业告知。
3.严格规范服务机构合同及服务行为。服务机构在开展服务前,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签订双方单位名称及地址,服务的内容、方式、频次和要求,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标准和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选派专业对口人员组成服务小组开展服务,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应包括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隐患排查及复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严禁“单独做安全台账”等造假违规行为。隐患排查服务要对排查出的现场类隐患要写明隐患内容、附上隐患照片,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并附上整改示例图,指导企业进行整改。隐患记录要按照“保持延续性” 原则,每次检查后在表格后增加内容,并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长期久拖不整改的要报属地监管部门。
4.加强外地服务机构管理。外地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异地服务的,应向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业告知,告知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对象、内容、时间、提供服务的人员及其专业职称等。对开展安全咨询、隐患排查等长期性、持续性服务类型的,应当在服务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有技术人员常驻。
5.提升社会化服务机构条件。各地要督促社会化服务机构按要求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人员档案,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11 月底前形成核查工作报告。要及时督促纠正机构虚报信息、服务造假或超能力、超范围承接项目等情况,定期完善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档案,并纳入信用评价。
(二)强化过程管理
6.开展信用评定和星级认定。各地要根据省厅部署要求,对应用数字化系统动态实施机构信用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星级认定,及时公开机构清单和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实行重点监管,对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机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7.严格机构信息动态管理。按照省级负责安全评价机构、市县负责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信息管理的原则,通过数字化平台线上形式动态监测机构信息变动情况。各地要重点核实机构基本情况、人员证书及社保关系、制度落实、内部绩效考核及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的整改落实情况,11月底前完成1次中介机构信息的实地核查。
8.实施“一项目一报告”制度。社会化服务机构要强化全过程管理,重点围绕合同签订、事项报告、服务方案、服务流程、问题整改、服务闭环等环节,建立“一企一档”。要实行“一项目一报告”制度,在每个项目服务活动结束后 30 日内,将服务报告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各地要定期抽查核实服务报告。
(三)加强机构培育
9.引导市场择优选强。各地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上应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评价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中介机构中择优选择。引导企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励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积极参与“优秀安全评价工作者”和“优秀安评报告”评选。
10.提升技术服务水平。要加强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能力提升,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测试。10月底前,各地要根据省厅统一.题库至少组织1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测验,实现人员测试全覆盖。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服务机构采取通报警示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资格。
(四)从严监管执法
11.畅通社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地对社会公众举报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要引导中介机构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实现政府监督管理和企业内部举报奖励的“双轨并行”。
12.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将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纳入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每季度组织对各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要抽查其出具的风险普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安全评价(评估)等报告,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培训“走过场”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报告,服务工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4年7月5日前)。各地要结合实际,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攻坚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地要综合施策,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层层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三)总结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总结攻坚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制定优化提升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将全面推广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并推荐给省厅,推动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监管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改革的意义、内容、要求,扩大声势、推动工作。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在新闻媒体上深入解剖分析、广泛宣传,使中介机构执业学有榜样、行有镜鉴。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地要统筹兼顾,加强保障、从严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对中介机构“一件事”改革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与督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一一落地落细,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