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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1234”工作法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布日期: 2024- 11- 13 10: 53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一、守住一个底线。

景宁县森防指紧紧围绕秋冬季“不起火、不冒烟”这个底线,统筹抓好各项工作。10月份专门召开全县秋冬季防灭火部署会,部署了秋冬季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坚决把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层层传导压力,逐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分解细化到村、网格、个人。在秋冬季期间森防指办还召集气象局、自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召开火险分析研判会,重点分析预测重点时期气温、降水等变化趋势,研究工程性用火、农事用火的形势,确定森林火险等级。森防指办和应急、自规等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个小时值班制度,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部门、乡镇村和护林员等有关责任人在秋冬季时期均在岗履职。

二、筑牢两大防线。

一是筑牢物理隔绝防线。首先全县依托百山祖国家公园、农村公路建设新开防火隔离带11公里,同时森防指办督促各乡镇(街道)在秋冬季期间对辖区旅游公路沿线、森林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乡村道路周边及路肩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森林火灾形成有效阻隔。其次利用国债项目建成的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热成像中载云台等,也将景宁森林防灭火插上“科技翅膀”,让森林防灭火“防”在前。二是筑牢以水灭火防线。景宁县借助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积极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145万元用于更新水泵、水带等设备,目前已有15个乡镇(街道)都配备了2000多米的高扬程水泵,其余乡镇都在明年建设规划中。另外,森防指办还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盘点,将农业灌溉水池、饮用水水池、鱼塘等统一列入各乡镇(街道)水源分布图中,让以水灭火真正有水可用。

三、建强三支队伍。

一是建强指挥员队伍。开展指挥员培训,建立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库,挖掘熟悉林业、熟悉地形和森林扑火的老林业人作为县级森林防灭火专家;在乡镇(街道)层面,挖掘和培养一批熟悉辖区地形、实战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乡镇(街道)扑火指挥员。二是建强扑火队伍。开展引水上山森林防火演练,以练备战,通过演练发现短板,提升队伍科学灭火能力。10月24日上午,在景宁县景南乡上山头举行2024年森林火灾扑救实战应急演练。共计16支队伍300多名队员参加。顺利在海拔1689米的畲乡之巅出水,成功扑救火灾,圆满完成演练。通过此次实战演练,各扑火队伍在组织指挥、协同作战、装备使用、通讯保障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提升。三是建强志愿队伍。构建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吸纳属地“土专家”、老党员、退伍军人、退休干部等优秀人才为成员成立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志愿服务队,到田间山头对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典型反面案例进行宣讲。

四、落实四项机制。

一是落实报告机制。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火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第一时间科学处置,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行为发生。真正把火灾扼杀在萌芽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二是落实巡查机制。各乡镇(街道)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火灾多发区、高森林火险区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认真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村居重点人群和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设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程跟踪整改进展情况,把各种火灾隐患和漏洞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落实管控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县严厉打击非法用火行为,全力做好对进入林区人员的检查,并加大对主要景区、重点农田、人员活动频繁地段的巡查力度。全县21个乡镇(街道)均在重点部位设卡立站,严格执行进山登记、出山检查制度,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主要检查进山工作人员是否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进山。四是落实宣传机制。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结合全国消防宣传月,利用横幅、宣传车、折页、电子显示屏,在公园、景区、村(社区)人员较多地点等处对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知识等进行了集中宣传。同时深入学校,利用图文、知识竞赛、短视频等形式,寓教于乐,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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