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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三步走”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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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18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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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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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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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l〕3号)精神,强化矿山安全责任落实,有效管控矿山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松阳县结合本县实际,多措并举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松阳县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以务实作风,动真碰硬,督促矿山企业抓好“六严禁、三严格”整改措施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多起矿山事故教训,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生产系统、工艺设备、外包工程、违规动火作业、民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漏项、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重大风险有效管控。松阳县重点抓好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生产矿、单班下井10人以上地下矿山、200米以上的高边坡露天矿山、尾矿库等,突出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 冒顶片帮、尾矿库溃坝及炸药爆炸等重大风险管控,强化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确保重大风险有效管控。 三是强化执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松阳县结合《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浙应急基础〔2021〕7号)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开展矿山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矿山建设、生产、工程采矿以及矿山外包工程管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惩罚力度,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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