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局重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020年丽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部署,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共5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决定。年初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按时报告法治工作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工作。针对法治建设工作短板,如法治督察反馈的我局尚未设立公职律师、部分县局未及时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等,制定计划、安排力量,尽全力整改销号。积极联系省应急管理厅确定法治浙江考核指标,确保我市考核A档,不扣分。三是开展法治宣传。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知识竞赛,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制作普法纪录片《哥哥我不急》参加应急管理部普法作品评比。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分解、落实各处室的普法责任,做到日常检查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
(二)制度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重新制定三项制度。2020年4月,根据我局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三项制度,同时制定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规范指导全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清理等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市依法行政办公室要求,对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印发的以及原安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做好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工作,我局印发的《丽水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行管理。三是规范行政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审查把关工作。2020年,我局签订的合同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均经过集体讨论。我局全年无合同败诉或赔偿损失的案件。
(三)加强监管,加大监察执法力度。2020年,全市实施安全生产非事故行政处罚342起,处罚金额663.26万元,同比分别提高58.3%和134.8%;其中非事故处罚金额占比77.62%,同比提高了51.9个百分点。一是推进危化品领域执法整治。部署开展危化品攻坚组团服务行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危化品储存使用企业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检查危化品企业53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832项,立案查处企业29家,处罚金额69.85万元。二是深化矿山尾矿库执法整治。联合专家对全市81家矿山、18座在用尾矿库进行分类分级评估,对存在重大隐患的4家矿山和1座尾矿库评定为D级,并要求停产停业整顿。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重大隐患2项,一般隐患198项,逐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三是开展工贸企业执法监察。完成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各类检查组2923个,排查企业24765家,检查企业10285家,排查隐患13985项,打击非法行为135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185起,停产整顿43家,关闭取缔25家。开展工矿商贸领域“战高温、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处隐患2289项,完成整改2110项,立案处罚58起,处罚金额88.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8家。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涵盖全市被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年度执法计划、专项督察、明查暗访等任务,全市应急系统共通过系统检查单位 3302家。积极运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注重培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组织专项业务培训。2020年5月,组织全市执法人员60人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设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电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实务操作;危险化学品存储、重大风险识别实务操作;行政执法流程及执法文件制作课程。针对培训内容在培训后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通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2020年8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70名应急管理干部在中国计量大学举办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邀请了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全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分析应急管理经典案例,讲解新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处理与网络舆情处置,并组织学员到海康威视参观学习应急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成果。二是加强局内部培训。一年来,局领导班子4次组织集体学法,并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浙江省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利用干部大会等载体,邀请专家及律师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等内容的学习。邀请汇时律师事务所姚佳燕律师通过视频培训,全市系统共设10个分会场,全市应急系统干部通过视频培训的方式参加了《民法典》的学习。三是积极选送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执法类培训。目前,行政及参公编制人员仅1人未取证,均已取得省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6.7%。
(五)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重新梳理并制定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报纸、微信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63条,同比增加5.1%;通过公文平台发布主动公开文件108件,同比增加33.3%。二是拓宽社会监督。落实《丽水市信访督查实施办法》《丽水市初次信访事项回访核实工作实施细则》,畅通信访渠道,明确信访办理专人负责制,及时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件。共收到来电、来信、来访信访件50件,均已妥善处理。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2020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未出现败诉案件。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及事故调查“回头看”。组织各地业务骨成立3个评查组,进行集中案卷评查。随机抽取2019年度行政处罚案卷15卷、行政许可案卷20卷、行政强制案卷4卷,共计39个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同时抽取了2019年全市13个事故调查案卷,对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要求各地对照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整改。我市选送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案卷,在参加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案卷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好成绩。五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浙江汇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审查、起草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书,就重大法律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行政风险。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主要工作有:参与6件合同合法性审查,3起事故调查报告的讨论,对5起行政处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全程参与全系统案卷评查工作。
二、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员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党委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行政事项,都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负责人带头学法,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断强化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觉遵守各项执法纪律,为全局作表率。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客观上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应急力量薄弱等问题,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的配合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工作在应急管理执法领域的应用仍有待深化,干部对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够透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配合执法改革,着力队伍建设。确保2021年9月底前,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组建到位,力量资源统筹配置到位,市县乡三级执法清单健全明晰到位。
(二)强化计划监察,提升办案水平。科学编制和报批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所有列入执法计划的检查单位必须通过“互联网+”系统开展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将适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开展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评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针对事故调查卷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按比例核查的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梳理纠错,重点督促事故调查程序是否规范、事故定性及责任认定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度、事故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能力。
(三)创新培训模式,提高队伍水平。着手组建培训讲师团,设置应急管理系统的基础培训课程。各地在开展培训时可根据当地实际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市局组织老师送课到各县(市、区),在保证课程质量的前提下扩大培训范围。鼓励干部积极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针对当年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各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一周的脱产学习时间,针对当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各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时间。
(四)明晰权责范围,推动行刑衔接。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及其他关联犯罪的线索,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在界分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应当作为刑事犯罪处理的,不要仅因为效率问题而随便以行政处罚了事,当刑则刑;应当作为行政违法行为处理的,不能轻易升格为刑事犯罪,当罚则罚。
(五)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效能。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制度的实施。着重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从人员培训、记录仪配备、制度归档程序方面提升各局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编制《丽水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手册》指导全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探索实施借助安全专家“诊断式”、借助安评报告“治疗式”、借助医疗、保险、公伤认定等单位“情报式”的借力执法。建立“上下联动、横向交叉”的联合执法机制和重大疑难案件上下联查、提级管辖和挂牌督办机制,有效发挥全系统整体监察效能。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