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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01 19: 55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举措,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扫盲区、除死角、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根本性好转,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和4月10日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地、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二、构建责任清晰、传导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2.完善安全生产“1+X”组织责任体系。在实现市、县两级安全生产“1+X”组织责任体系全覆盖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构建市安委会“1+X”组织责任体系,推动“1+X”组织责任体系向乡镇延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专业统筹能力。(牵头部门:市安委办,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3.压实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梳理新风险、新隐患、新问题,5月底前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牵头部门:市安委办,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4.推动安全生产与基层社会治理平台融合建设。推动各县(市、区)优化网格管理单元,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较重的各类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功能区设立以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的专属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提升管理服务的针对性、精准度,12月底前全面形成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全面覆盖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牵头部门:市安委办,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5.完善安全生产巡查机制。改进完善党政齐抓、全面覆盖、反馈闭环、结果运用等贯穿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巡查机制,并加强与环保督查衔接;探索建立党委、政府专题听取本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并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探索开展专项巡查,推动巡查常态化,切实发挥巡查“利剑”作用。(牵头部门:市安委办,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6.推动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生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多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的联合奖惩制度;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试行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责令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当地主要媒体道歉,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执法震慑力。(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健全管控严格、防范精准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7.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突出事故总量较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攻坚。

  道路交通领域,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黑车黑船”运输、农村道路、长隧道、长下坡等重大风险点,落实市安委会《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丽安委会〔2019〕2号),完成省市各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12座公路病害桥梁维修加固;对照《浙江省既有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技术导则》,完成II类及以上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开展大座位客车治理、班车进站管理、客运车辆智能安防设施提升、城乡客运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消防领域,围绕“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要求,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收官战;盯牢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地下空间、“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文博建筑、医院、养老服务机构等高风险场所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畅通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两条“生命通道”;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防范城市重大火灾风险;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继续推广应用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智能防控系统。(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危化品领域,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查“两个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推进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进危化品使用企业整治提升;10月底前,完成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关闭;完成5个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四级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执法。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化工园区装货环节“五必查”,推进危化品充装信息与运输信息互联。(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我省《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工分别牵头负责或配合落实)

  建设施工领域,建设施工领域,严格落实“降较大”要求,重点打击随意指定分包、恶意压低造价、盲目赶抢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继续推进“智慧工地”等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加强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6月底前到对全市在建工程的塔吊、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达100%。(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加工制造领域,根据省厅要求出台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聚焦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两企业”、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等为重点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每季度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查,全市抽查三级标准化企业不少于10%(至少50家),切实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深化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等重点整治。(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统筹深化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加强液化石油气、企业自建燃气、“三无电梯”、涉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日志管理,特别是要聚焦近年来“零土地”技改、环保设施改造、垃圾处理等方面暴露出的在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管控,扫盲区、除死角,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8.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整治。全面推广小微企业用电清单、在册清单、税务清单、走访清单“四张清单”排摸法,摸清企业底数和风险隐患;逐步推广落实风险研判会商、企业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联合执法等机制,在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等探索建立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在6月底前取得实效。(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丽安委会〔2019〕57号文件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9.推动实施安全风险精准化管控。对风险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化管控,定岗定责定人定时定措施,全面推行市级“60日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和县级“30日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5月份逐级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危化、工贸、火灾等重大事故隐患,销号闭环,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对事故多发易发、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区域整治督导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机制,跟踪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近年来事故情况的分析研究,突出发现和解决事故暴露本质问题,切实提高精确预测、精细预警、精准预防和科学处置水平。(牵头部门:市安委办,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10.持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推动开展安全城市发展,推动各地将城市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要求,绘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图、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完成全域风险“一张图”,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我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分工分别牵头负责或配合落实)

  四、巩固法治保障、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共建共管格局

  11.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市县两级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配备,强化执法保障,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建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加强消防执法力量建设。(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1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检查,3月底前制定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县级执法计划编制的审核、执行的监督;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执法,按照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和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执法,基础好的减少频次、基础差的加密频次;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选“十佳执法案件”,组织参加省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技能竞赛。(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13.加强基层站所一线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乡镇(街道)分类及实际工作需要,分类合理配置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全覆盖,配足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探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站所与消防站有效对接,合理配置专业力量。(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14.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广专家工作站、常驻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互助平台、安全生产体检站等参与的基层社会共治管理模式,助力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中介机构纳入社会化服务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12月底前实现全省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40%以上,小微企业园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15.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动政府、企业及员工三方共同参与的企业安全生产合作共治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企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加大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16.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力度。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行“保险+服务”提升安全水平,建立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2月底前力争实现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等3个高危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全覆盖;按照上级要求,参与使用全省安责险信息系统。(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丽水银保监局及其他有关成员单位)

  五、构建系统化、数字化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17.推进法规制度标准建设。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我市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规划,落实落地一批安全生产标准、消防救援标准、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编写丽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制定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规范相应预案工作手册和行动方案,优化现场处置工作流程。完成市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和20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18.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围绕实现应急救援统筹有序、统一调度的目标,加快完善形成一盘棋的救援统筹机制。2020年培育5支社会化救援队伍,培育2支市级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每县(市、区)培育1-2支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完善共训共练机制,分类开展实训、演练、比武、考核、桌面推演等,固化救援协作配合机制。优化完善危化、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家库,汛期前建立防汛、气象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等专家库,完善专家使用、保障等制度。健全救援调度机制,构建统一指挥、流畅有序、联动协同的救援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灾害应急指挥流程,落实救援保障工作机制,对参与事故、灾害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保障和补偿机制,切实保障救援高效。以“能应急、应好急”为导向,开展危化品、消防、矿山事故以及防汛防台、森林防火等实战演练,及时开展演练评估、分析、总结,做到每月有演练、月月有重点。(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19.加强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建设。依托省、市政府统一政务数据交换平台,6月底前完成与大数据、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气象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到各县(市、区)同步,初步建成应急管理数据中心。推广运用丽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企业数据库,提高平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等模块应用率。6月底前,汇聚全市应急资源、重点目标、救援力量、人员定位、避灾安置等信息,初步建成应急管理“一张图”,实现救援指挥调度时数据资源的动态展示、分析,为应急管理全过程智慧管理提供支撑。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应急指挥应用场景。推进森林防火智能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从被动扑救火灾到主动监控预防转变。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指挥平台全覆盖,实现统一高效指挥调度;建成全市应急指挥信息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形成通信“一张网”,全面融合从救援现场到指挥大厅的各类语音、视频和数据业务,实现可视化指挥。12月底前,建成丽水市应急救灾中心并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20.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 “三场所两企业”等危险性较高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的重点岗位人员实现“全覆盖”,全年培训人数不少于7.2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宣传月、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百镇千村万户”宣传教育活动,人人观看警示教育片、人人参与逃生应急演练;持续在企业员工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警示教育,定期曝光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落实事故调查公开公示制度。(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总工会,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21.大力打造应急管理宣教阵地。全面建立并落实应急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打造权威发布平台;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应急安全互动体验馆,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安全(防灾减灾)体验馆。完成20个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示范宣传体验室和80个消防安全农村示范宣传体验点建设。(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22.推动智慧化手段应用提速增效。全面推进智慧用电、智慧用水、智慧交通、智慧电梯、智能预警等智慧工程建设,实现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推动重点车辆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加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力度,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广泛应用。(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附件

丽安委会〔2020〕12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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