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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 《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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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5-
29
1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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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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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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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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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完整,丽水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起划了《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 征求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1.电子邮箱:550856615@qq.com。 2.传真:2070069。 3.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1栋1315室(政策法规处)。 4.联系人:孙婷 联系电话:2070068。 附件:《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
《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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