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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
《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4- 05- 29 16: 38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为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完整,丽水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起划了《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 征求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1.电子邮箱:550856615@qq.com。 

2.传真:2070069。

3.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1栋1315室(政策法规处)。

4.联系人:孙婷  联系电话:2070068。

附件:《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 《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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