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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全力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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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4-
26
14: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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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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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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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森防指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态势总体平稳。3月10日,成功有效处置九姑山一起森林火情,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一、加强火源管控,严防火种进山。 一是按照市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关于“研究明确乡镇(街道)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办理和炼山审批流程”事项要求,同考绩办、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浙里办”技术支持等单位开展对接,多次召开研讨会,完成交办事项办结,并由森防指印发《龙泉市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农林事用火、工程用火等野外用火审批办理流程。二是制定印发《龙泉市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森防指办统筹,林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领域内针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林区输配电线路、野外工程施工等治理内容,开展野外违规违法用火管控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5个,查处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17起,其中,教育、劝导11人,行政处罚6人,罚款2916元。三是在春节等重点时期,部署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持续强化重点林区巡查检查,加强对祭祖、进山旅游等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严防火种入山林。部署全市护林员进岗到位开展巡查巡护。 二、强化预警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持续关注春节、元宵等春季重点防火期的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动态,在春节假期期间发布《自然灾害(森林火灾)橙色预警》并组织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通过微信等渠道进行转发宣传,同时发送各类防火提示短信2.3万条。二是部署开展“2024年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3月17日,组织林业、保护中心、龙渊街道等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森防指还制作印发了《森林防火倡议书》,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品800余份。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以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全市组织广场宣传教育活动28次,播放警示宣传片222次,印发丽水、龙泉森林禁火期通告3000份,在全市乡村、社区进行张贴,规定3月23日—4月21日为全市禁火期,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火灾典型案例800份,悬挂彩旗120面,发送短信57750余条,宣传横幅331多条,宣传单25875份。三是在剑池街道、兰巨乡的大力配合下,拍摄、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视频,通过“丽水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宣传。 三、严格责任落实,开展督查检查。 一是根据省、丽水市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两办名义印发《龙泉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任务清单》,文件从7个方面19项具体工作入手,分解落实任务,细化目标指标,不断推进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及时组织气象、林业、公安、综合执法、保护中心等单位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商,并组成六个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就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等10个方面开展乡村两级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检查。三是加强末端责任落实,督促各乡与村、村与户的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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