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持续为法治丽水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积极部署,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共4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由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并形成决定。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调动全局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工作基础。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监管事项并完成权利事项系统关联;完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制定《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自由裁量细则》和《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四张清单》2件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三统一”制度进行管理。落实“三项制度”于行政执法和日常业务工作中。按要求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权力事项在网络平台公开,实现执法一张网,内容全公开。制发《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从政策上保障2025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公职律师全覆盖。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依托“5·12防灾减灾日”、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第10个全国“宪法日”活动,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丽水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被评为市级法治教育基地;发动全市开展普法宣传片制作,选送青田法制宣传视频上报省厅参加全国普法视频评选。
制度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突出执法制度建设。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双说明”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研判会商制度》和《丽水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工作指引》《丽水市生产安全事故复盘工作制度》和《丽水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工作。二是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积极落实《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推动全市“两员”选聘到位,规范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问题。三是推进办案区规范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办案区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的要求,坚持安全保密、相对集中、统分结合的原则,聚焦执法行为、执法效能、执法保障,大力推动办案区规范化建设,配齐办案设备设施,统一办案系统流程,加快推动全市应急管理执法能力现代化。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丽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执法素养、执法行为、执法效能、执法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统筹、实战、创优、精准、数字执法五个能力。五是组织全市系统案卷评查。共抽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30卷,针对评查发现部门进行通报要求各地逐一整改。开展2023年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检查“回头看”,评估事故“三必查”内容,形成年度“回头看”情况报告。
(三)加强监管,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按照《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全市年度执法重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分月任务。2023年,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93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075次,罚款总额1662.87万元,检查处罚率39.73%,罚款收缴率100%。其中非事故行政处罚1070次,非事故罚款1549.86万元,非事故处罚额占比率93.2%。与2022年同期相比,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次数同比上升78.58%、行政处罚次数同比上升143.21%,罚款总额、实际收缴罚款额、非事故罚款额分别增长46.70%、54.44%、41.70%。在安全生产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组织执法实战大检查。护航亚运会期间,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企业人员应知应会情况,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做细做实全闭环隐患排查整治、精准执法和常态长效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二是推进危化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整治,深化高危细分领域整治,制发《丽水市深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化工企业深化整治提升。开展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专项整治,督促28家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设计诊断、安全评价,目前已完成50%。会同自然资源局完成3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2个化工园区和1个化工监管点划定企业周边安全风险控制线绘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完成54家危化品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会同卫健、教育、科技等部门完成63家医疗机构、学校、科研院所的安全评估。会同发改部门开展护航亚运油气长输管道联合安全检查。三是完成矿山工贸领域专项整治检查,开展矿山检查260矿次,发现隐患1237条,其中重大隐患47条,责令停产整顿26矿次,罚款176.7万元;完成青田嘉隆钼业有限公司天工桐坑尾矿库回采销库,原龙泉铅锌矿4号尾矿库闭库销号,松阳天工钼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下游人员搬离。深入开展“钢8条”“铝7条”“粉6条”安全整治“回头看”行动,企业自查自改率100%,对895家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重点检查事项3046条,已全部整改。严肃事故查处,完成遂昌黄铁矿污水治理项目“6·8”一般中毒窒息事故、缙云浩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提级调查工作,严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四)注重培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安全素质提升培训。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举办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专题培训班,部分市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市直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共计70人参加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联合市委组织部做好4期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工作,提高领导干部驾驭风险和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二是开展常态化执法培训。科学制定切实管用的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常态化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2023年已组织2次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培训。三是开展工伤预防能力培训。组织举办企业分管负责人、安管员培训班各1期共3班,共培训179人,率先在全省完成该项培训任务。会同丽水学院等高校开展化工等相关专业学历提升教育,完成中央党校、应急部等部门组织的全市危化品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47人参加省委党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四是曝光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在中国安全生产网曝光典型案例2批16个,“以案释法大讲堂”收集整理近年来典型行政处罚案例 10 起、行刑衔接案例 4 起、事故案例 4起,在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曝光典型案例20个,确保打击一个、警示一片。
(五)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38条;通过公文平台发布主动公开文件224件;通过丽水市应急管理网站发布信息 145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5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01条。二是拓宽社会监督。落实信访事项回访核实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明确信访办理专人负责制,及时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件,共收到来电、来信、来访信访件31件,均已妥善处理。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北京盈科(丽水)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审查、起草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书,就重大法律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法律顾问参与全市疑难案件讨论8次,审核合同10件,参与2起事故调查报告的讨论,解答日常的法律咨询。四是规范行政合同管理。2023年,签订合同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均经集体讨论,全年无合同败诉或赔偿损失案件。五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局办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未收到有关执法投诉或执法不当举报,也未发生因执法引发的上访等事件。
二、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念,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员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党委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行政事项,都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积极推进依法执政,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负责人带头学法,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严格自律,不断强化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觉遵守各项执法纪律,为全局作表率。
三、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基层基础建设仍显薄弱。现有队伍法治素养和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导致风险辨识不清、隐患排摸不准、已发现问题闭环不实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基层队伍人手不足、流动性大、年龄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仍然是影响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重要因素。针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方式还有待创新、普法载体有待丰富。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好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培训计划,对全市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系统轮训,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制度,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活动,推动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严格合法性审核程序。重点抓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运行。开展案卷评查,对涉及应急管理领域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和执法研判会商制度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持续开展法制监督和案卷评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整治工作,着重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积极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五)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日和法律服务进企业等载体,集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曝光典型安全、印发应急领域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品质。积极打造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更多的公众走进基地接触法治,树立法治意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