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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莲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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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12-
03
14: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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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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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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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莲都区应急管理局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请各企业引以为戒。 浙江丽水某某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6月10日、13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丽水某某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未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井下部分配电箱无矿安标志)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暂时停产停业,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7月10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丽水市某某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案 2024年6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丽水市某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暂时停产停业,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4年7月12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福建某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案 2024年6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某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井下通讯系统失效、维护不及时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2024年7月9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丽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案 2024年6月4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丽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暂时停产停业,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8月4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谢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2024年7月18日,根据举报线索,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青林某小区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谢某某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扣押其现场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谢某某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2023年7月24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谢某某上述违法行为作出1.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3.没收违法财物(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纪某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4年1月31日,丽水市应急管理局、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万象派出所执法人员对纪某某车辆和某公馆地下车库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纪某某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扣押其现场存放的烟花爆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纪某某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该案件移送至莲都区公安分局处理。 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7月17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8月7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浙江某某金属构件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6月6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某金属构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7月9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浙江某某阀门配件有限公司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案 2024年8月30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某阀门配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10月16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翁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丽水某某阀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案 2024年8月22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丽水某某阀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案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10月9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吴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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