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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点线面”相结合,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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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12-
10
10: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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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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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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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治环境污染,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青田县未雨绸缪,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点、线、面”相结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 一、明确“点”上责任,细化监管任务。按照“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的总原则,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应急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批发企业和持证零售企业的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已赋权的乡镇、街道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市监、环保、自规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运输、燃放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 二、贯通“线”上流程,强化监管联动。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夯实管控基础,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农历10月至次年1月前,每月开展烟花爆竹持证企业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农历12月及春节期间需加密检查频次。另一方面按照“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消防站的“前哨站”作用,确保每个重要时段、重点部位都有人巡查,及时排查隐患并整改。 三、覆盖“面”上监管,提升整体效能。加强宣传覆盖“面”,筑牢群众防控意识,农历10月15日前,制订禁燃禁放宣传方案,充分发动乡镇(街道),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地毯式宣传,发布安全警示和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烟花爆竹使用安全知识;完善社会共治“面”,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活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烟花爆竹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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