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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多措并举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常态化
发布日期: 2024- 10- 23 14: 53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正处于烟花爆竹淡季,青田县将利用好“窗口期”,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根据潘县长的指示要求,县府办召集应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宣传等部门经过多次协商,形成了《青田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销售(含持证销售和无证销售)、运输、储存、燃放、宣传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进行职责分工,由应急部门牵头负责烟花爆竹生产、批发、持证销售的监管工作,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牵头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宣传部门牵头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方案,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狠抓源头管控,规范经营市场。组织全县2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8个零售点位(15个长期,3个短期)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县烟花爆竹安全规范经营会议。会上,所有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作出包括“不擅自改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安全条件、实行零售点销售实名登记制、不擅自改变经营地点及不在禁燃禁售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并主动告知青田境内禁燃禁售区域”等“十不”承诺。此外,还对购销合同备案、发放销售告知书等提出要求,共同维护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安全规范稳定。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风险管控。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到2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属地乡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压紧压实属地乡镇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此外,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域内15家(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现状,进行安全许可条件全覆盖复核检查。经复查,大部分零售点处于停业状态,共排查出问题隐患20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通过核查零售点的进货单位,未发现跨区域购买烟花爆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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