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实施“清单管理”“跟踪督办”和“销号落实”工作机制,集中整改期内每月收集整改进展情况和相关台账,提前审核、密切跟踪,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4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制定《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推动安委会规范有效运转。今年以来已开展2次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季节性风险和周期性规律,提早安排部署重点防范工作。制定《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清晰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修订《丽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调整部分市防指成员单位和职责,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林业、气象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形势会商研判5次,发布“工作提示”5 期,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查处140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强化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层应消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指导督促,通过助企增值化服务、专家指导帮扶等举措提升工作质效。对事故防控不力的县级政府严格实施约谈、警示、通报。今年以来,10位党政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我局牵头对发现的180个问题隐患进行交办,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推动下属事业单位职能优化。根据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定位变化情况,提出职能优化调整建议,督促事业单位强化履行应急管理领域科学理论、政策法规和有关技术研究等职责,聚焦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成效开展调研。根据干部专业和岗位匹配性,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制定《丽水市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工作规范》,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二、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安全监管职责。制定《丽水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开展3期安全生产约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纪委市监委专项监督,加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力度。
(二)发挥安全综合监管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防范“三个十”行动,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检查安评报告110本,对在丽服务的55家中介机构开展信用分级评估,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提高执法刚性实效。印发《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5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对43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三类人员”专项执法,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罚,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丽水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第一课”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在复工复产第一天开展“六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员工自我保护和逃生自救能力。开放丽水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接待政府机关、学生、企业员工9850人次。积极对接市级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应急动态,持续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市“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推进粉尘涉爆企业、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从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方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新兴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市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旅游新业态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市旅游安全专委办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市旅游安全专委办深入开展电竞酒店、密室逃脱、剧本杀、玻璃栈道等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新兴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组织检查186余次,检查经营对象246余家次。
三、关于“综合防灾减灾救援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定《2024年度市本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计划》,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应急预案复盘分析会,定期发函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预案修订和演练,督促市本级8个部门14部预案录入“浙江省应急救援协同指挥系统数字预案平台”,各地各部门共开展应急演练382场次。
(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制定《丽水市基层防御应对局地强降雨重点举措的指导意见(试行)》《丽水市乡级防汛防台自主应急响应工作制度》《丽水市防汛防台“乡自为战、村自为战”工作规则》,从统一指挥、自主响应、联合救援、安全转移、扩面排查、全覆盖网格、分级分类预警等七个方面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落实乡村群众三个维度初中高三级应急响应下的重点防御举措。在全市16个乡镇(街道)推进2024年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继续推动地面航空应急救援示范队伍培育,组建队伍、配置装备并开展应急救援科目训练,指导推动景宁县开展省级应急救援基地试点建设,提升全市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三)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规范应急物资调拨流程,联合市发改委、莲都区减灾办等部门采用信息化系统和现场模拟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应急物资保障调运实兵演练,提高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制定《丽水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规范应急物资出入库、日常管理、出库回收等流程,加强对丽水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的运营管理。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围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和改进作风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二)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警示教育会,局党委书记、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上纪律党课,邀请纪检干部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通报、应急管理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等7次。组织全体干部赴浙江省之江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向全体干部家属发放《致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弘扬廉洁家风,助推清廉应急建设。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制定《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稳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委编办机构编制质效评估反馈意见,制定干部优化调整方案,提升核心业务处室专业力量配备。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水平。鼓励干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1.1%。
(二)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梳理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更新完善表格样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召开党委会,组织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文件规定,增强对组织人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水平。
(三)严格落实干部抽调规定。开展违规抽调人员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干部抽调工作。召开党委会组织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学习干部挂职、抽调等有关规定。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单位日常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加强内控管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编制《丽水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2024年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每月对全局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提升网络安全管理。对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管理等相关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结合浙里报模块优化,梳理高频事项办理流程,重点完善采购等内控制度,形成《工作指南》,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工作。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应急管理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政治引领,压紧压实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层层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二是紧盯进度,逐项挂牌销号。严格按照既定时限、规定节点,对未完成的事项,加强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清单和任务清单,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典型共性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深层次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坚决避免老问题“卷土重来”、新问题“层出不穷”,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70512;邮政信箱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1栋1207室;电子邮箱lsyjrs@126.com。
中共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