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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曝光“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3- 06- 15 19: 56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为深刻吸取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对“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XX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案。

2023年4月21日,龙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矿山+265中段采场天井布置与设计不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5月24日,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潘某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XX公司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6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电气焊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气焊作业。5月9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5月25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XX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9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电气焊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气焊作业。当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5月25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XX公司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报警设备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4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压铸车间喷塑区烘箱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存放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开启使用。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2023年5月18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XX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7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电焊车间1名员工梁某某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公司总经理何某某违章指挥不具备相应资格的1名作业人员上岗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5月18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总经理何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XX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3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调漆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5月16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XX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0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该单位车间内一处平台离基准地面高于2米,未安装防护栏杆和踢脚板。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3年5月17日,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XX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3年4月20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对XX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5月29日,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XX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3年5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对XX公司XX矿开展安全检查,发现:1、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缺少对主要通风机风压的监测功能,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未安装开停传感器;580回风平硐、杨梅岗回风巷、610回风硐、黄坛回风巷未设置风速传感器;井下安装的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风速传感器均未设置超限报警值;+480m天井、+500m平硐和+540m平硐作为人员出入口,未安设人员定位读卡分站。2、+220m中段2263采场人行天井内梯子尚未安装完成,导致通往上中段的安全出口不畅通。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上两条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3年5月29日,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XX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3年5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对XX公司XX矿开展安全检查,发现:1、矿山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未安装开停传感器;矿山监测监控系统显示240中段西和280中段西安装的风速传感器监测值为0.01m/s,系统未报警;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未实现双机备份;2、矿山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未建立探放水队伍,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对该公司XX尾矿库检查时发现:1、初期坝坝脚紧邻云峰选厂,为“头顶库”,库区巡查道路和应急道路不畅通,无法满足应急抢险时通行和运送应急物资需求。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上三条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3年5月29日,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XX公司未与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5日,景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承租单位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租赁合同中也并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3年5月31日,景宁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XX公司未按照行业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2日,景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楼白坯车间粉尘未及时清理。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5月31日,景宁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XX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4月29日,松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员工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电焊作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5月31日,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四:XX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023年4月29日,松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对XX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龚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龚某某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电焊作业的行为,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

经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5月31日,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五:XX公司未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案

2023年5月2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1处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5月29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六:XX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3年4月29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从生产车间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3年6月2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七:XX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1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6月2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八:XX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4日,根据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移交案件线索,云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电焊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6月12日,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九:XX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2日,云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电焊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6月9日,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十:XX经营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4日,云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经营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电焊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要求该经营部限期整改,并对该经营部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6月12日,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经营部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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