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宁县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宣传行动
|
|
|
|
发布日期:
2023-
10-
08
16:
28
|
浏览次数:
|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
|
为切实做好亚运会、中秋和国庆节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九月中下旬,景宁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专项宣传行动。 此次专项宣传行动主要针对前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香烛店、学校周边文具店和小区内的小卖铺都存在着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大部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者认为小型爆竹、仙女棒、小金鱼等不属于烟花爆竹,是可以进行经营销售的,同时对经营烟花爆竹所需条件也不太清楚和较多群众对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了解不多等现存问题开展的。 宣传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政府制定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结合存在的问题,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经营、燃放区域和违法处罚等方面,制定《烟花爆竹安全规范经营告知书》。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香烛店、学校周边文具店、小区内的小卖铺和广大群众干部进行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通告宣传,并发放告知书。依托各乡镇、街道、村两委、应急管理员,对辖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和群众开展广泛宣传,做到宣传全覆盖。利用畲乡电视台、畲乡报、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下一步,景宁县将持续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切实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