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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8-29 09:12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一、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丽水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调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7.组织执行上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能

1.承担“城市大脑”的规划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指令发布工作,开展应急管理领域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信息化防控技术研究,承担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周期性统计分析的基础性工作。

2.承担市应急管理数字化工程项目具体建设、日常运维和相关技术保障,协助编写应急管理数字化规划。承担市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传输网络、机房、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建设工作,提供日常运行的技术支撑保障。承担市应急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牵头负责经济运行、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基层治理、安全应急等城市综合治理信息的汇总、研判、分析、工作。

4.协助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和值班值守工作。

5.负责建成区内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现场信息的整理、
分析、交办、督办,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实施信息化管理。负责领导和管理城市监督员队伍,履行城市管理监督评价考核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预算。

二、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325.68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332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5.68万元,占100%。
  (三)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3325.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6.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5.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24.88万元,占45.8%;日常公用支出478.38万元,占14.4%;项目支出1322.42万元,占39.8%。

(四)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25.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25.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6.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5.79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5.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305.1万元,增加20.58万元,主要是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综合保障服务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01万元,占4.4%;卫生健康(类)支出78.25万元,占2.4%;城乡社区(类)支出1406.63万元,占4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95.79万元,占50.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6.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3.0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38万元,主要用于由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8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374.5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5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887.04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物理大厅综合保障服务项目和城市大脑综合维护费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05.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0.38万元,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处置及预案演练、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等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月度考核奖、专项考核奖、未休年休假补贴、奖励金、在职人员体检费等;

公用经费47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61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兄弟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交流、联系检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专项检查、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况老化,维修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3.77万元,比上年预算501.33万元,减少57.56万元,下降 11.5%,主要是厉行节约,经费压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3.1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应急通信指挥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2.4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公开.pdf2021年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单位预算公开.pdf丽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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