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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
发布日期: 2022-06-28 21:02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6月21日全市安全防范紧急视频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15条”和“省25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服务指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组织在十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季”行动,辨识一批风险、消除一批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企业,着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20%以上,严防发生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稳进提质做好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22年7月至10月。

三、行动具体安排

(一)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十项行动

1.工矿企业安全攻坚行动。聚焦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有限空间25项重点执法事项“清零”,强化动火、吊装等危险作业安全和矿山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突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防范,深入开展工矿企业安全整治攻坚。

2.消防安全攻坚行动。聚焦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场所业态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民宿(农家乐)、自建房、客运枢纽、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领域整治攻坚。

3.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聚焦“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三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管控,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和农村公路安全整治,强化高边坡、道路塌陷治理,推进“减量控大”和“一创一治”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整治攻坚。

4.建设施工安全攻坚行动。聚焦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高大支模架、高处施工平台等分部分项工程,地下空间、有限空间、大型机械设备、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场所,持续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整治攻坚。

5.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聚焦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35项、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50项、国“15条”及省“25条”涉及危化品的11项内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攻坚。

6.旅游安全攻坚行动。聚焦A级景区安全管控,星级饭店和室内景区消防安全,强化玻璃栈道、滑雪场、滑草场、滑翔伞、漂流等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深入开展旅游领域安全整治攻坚。

7.特种设备安全攻坚行动。聚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起重机械等户外运行特种设备,重点加强汛期、夏季高温、台风等极端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极端天气下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8.城市运行安全攻坚行动。聚焦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进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供气设施设备巡检检测和餐饮单位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使用,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地下供排水管网及易涝点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城市运行领域安全整治攻坚。

9.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八张风险清单”,加强防汛防台巡查排查和隐患整改、风险管控,落实闭环整改,做到动态清零;特别要加强对小流域山洪危险区、山塘水库、建设工地、旅游景区、危旧房、工棚等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森林火灾和因灾人员伤亡。

10.开发区集中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开展化工园区、“三场所两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加强爆破、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教育培训,配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开发区集中整治提升攻坚行动。

(二)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

结合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部署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重点解决执法力度“偏软”、执法密度“偏少”、执法领域“偏窄”、执法深度“偏浅”、执法能力“偏弱”等问题,通过刚性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单位要把加强执法监管作为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抓手,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立案标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特别是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危险作业罪”的三类构罪行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危险作业罪的查办,确保监管执法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突出执法重点。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当前能源保供压力大、建设项目赶工期、灾害天气多发频发等风险叠加的严峻形势,加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重点对高风险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防范火灾爆炸重点工业企业、事故多发生产经营环节开展执法检查。

3.强化执法合力。要加强联合执法,构建执法月度会商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加强与各部门行政执法队伍之间的案件通报、资证共享,探索共建共享违法行为清单库,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合力。要注重执法闭环,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防止“屡改屡犯”,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加大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通过社会监督强化执法闭环,提升警示效果。

4.注重执法实效。要加强暗访督查,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真正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深查问题,强化线上巡查、线下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处罚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根据日常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对安全失管、隐患突出的企业违法信息,由市安委办筛选后集中曝光。

5.提升执法水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规范着装、执法装备使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通过视频在线、集中培训、案卷评查、执法比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行动要求

1.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十项行动的牵头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百日攻坚”和“执法季”行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辖区、行业领域督查抽查,坚决将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和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2.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2次下沉到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每周至少1次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各企业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二是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执法季”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攻坚行动期间,各地每月上报典型违法行为查处案件2起;市安委办将对典型案例予以全市通报。四是建立定期晾晒机制。市安委办每半月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

3.全方位开展巡查、考核、约谈通报。市、县两级安委办要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属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思想重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地方和部门,按照有关制度开展约谈,必要时采取“开小灶”,实施整治提升。同时,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本年度市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巡查结束后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各地各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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