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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湖山林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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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6-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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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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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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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湖山林场于6月9日根据遂自然资规[2021]82号文件要求在“安全生产月”组织人员对全场各林区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船舶、护林房、废弃矿硐等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制订方案,确保近期整改到位。 多年来湖山林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个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加强责任台账、制度建设。制订了《遂昌县湖山林场(湖山森林公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确保责任可追溯,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二是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进行1次对整个林场的安全检查,并记录在案备查。检查涵盖场部、护林点等所有林区范围,以便排查安全隐患,防患未然。对于在林区护林的护林员,要求护林员一定要兼顾对所在林区码头、屋后高堪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的监测,有任何危险迹象及时向林场报告。 三是消防安全常抓不懈。林场在严格执行禁火期的野外用火规定的同时加强对非防火期的用火管理,建立了防火巡逻制度,保障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林场宾馆、宿舍等场所均配备了消防灭火器1—5只,安装了应急灯和逃生指示牌。 四是抓好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林场对项目施工人员要求:一是施工人员必须投保意外险,二是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佩戴安全帽,三是中餐禁止喝酒,四是施工队必须与林场鉴订野外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同时场部安排管理人员对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五是确保驾驶安全:严格实行凭证驾驶船只、车辆。船上今年新配备了救生衣6件,救生圈2只,严禁酒后驾驶,确保水陆交通安全。 在“护航建党百年”期间,林场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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