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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三个突出”切实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6-11    17:12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落实,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突出外包工程施工队伍排查整治。今年以来,缙云县应急局加强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监管与审查。对矿山企业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包括基建施工队伍和采掘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逐一重新审核,约谈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相关项目部的负责人,切实解决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等重点问题。

二是突出停产停建矿山复工复产排查整治。对长期停产停建地下矿山在恢复生产建设前,缙云县应急局要求矿山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邀请省级矿山安全专家、评价单位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在矿山企业完成整改以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目前,我县两家停建矿山正在积极准备复工复产相关程序中。

三是突出在产在建矿山应急物资准备排查整治。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县应急局对矿山企业汛期自检自查、人员值班值守、应急救援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要求企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立足“打硬仗打大仗”,全方面做好迎汛准备,并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做好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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