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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开发区开展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 2021-04-09    10:46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11号)要求,以及上级的工作部署,丽水开发区开展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专项行动,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工作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由于丽水开发区为禁售禁放区,相关部门和人员有对待烟花爆竹麻痹思想,丽水开发区安监局专门组织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市安委会的文件精神,确定与市场监管以及综合执法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统一部署联合行动的时间安排。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克服麻痹思想,安排人员参与专项行动,保证了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统一组织,联合开展“打非”行动。开发区安委办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安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对重点企业周边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全覆盖巡查监管,全面排查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风险隐患,杜绝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发动网格员,建立长效机制。开发区将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存在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向网格员进行教育,并要求网格员在巡查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向群众和经营者进行传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丽水开发区开展打击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网格员12人次,教育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32家次,未发现开发区单位内内存在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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