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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四举措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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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4-2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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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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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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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汛期是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地质灾害、水利电力、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做好四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青田县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四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承担具体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开展扫荡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促,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重点深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综合监管”“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稳定发展。 四是强化值守制度,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防事故因发生或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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