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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9-28 16:34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沈伏恒委员: 

  您在丽水市第四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复工复产效率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办理,并会同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对该提案进行认真研究会商,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2019年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下设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减灾委员会等5个专项指挥部,建立“1+5”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市、县(市、区)卫生应急指挥平台与本级政府、本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丽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以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针对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预案体系,全面修订各类预案,及时有效组织演练,为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夯实基础。 

  二、科学管控交通,实施有序通行 

  复工复产期间,我市按照“总体严控、应急优先”原则,认真落实交通保障措施,构筑“绿色通道”、开辟救助渠道,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一是完善通行证申请和发放机制。成立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发放工作专班,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授权委托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并公开办理机关信息和申请所需材料。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公司)快速可就近办理通行证,内部审批流程实现网上流转,当天申请、当日办结。如办理量较大,及时延后下班时间,确保当天的申请都能办结。 

  二是加强通行证使用和管理。交警部门收到申请单位递交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市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的《丽水市防疫期间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审批表》后,对车辆出发地点、运送地点、运送时间,公司(单位)、驾驶员等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细致审查,确保车辆、通行证、驾驶员、通行路线相统一。同时明确主管部门对车辆和人员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防止外地无关人员滞留,并要求签订责任承诺书,做好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最大限度杜绝通行证被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是全力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在市内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货车专用道,设置4个高速公路出入口为物资运输专用出入口,其他无关车辆禁止通行。在全市国省道、高速公路检查点设置货车检疫“绿色通道”,应急物资运送车辆凭通行证优先查验,优先通行。全市61个卡点检查站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引导至绿色通道进行快速审查,对“一证一表”人车相符、行程一致的及时予以放行。截至6月底,累计保障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2980余辆次。 

  三、组织人员返岗,助力企业复工 

  一是搭建劳务合作对接平台。派出工作组分赴云南、贵州、四川、河南、安徽等对丽劳务输出集中省份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先后与5省12地人力社保部门签订了劳务协作协议,开辟劳务对接绿色通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累计向省外协作地区推送岗位16.5万个(次)。 

  二是全力做好员工复工返岗。制定《开设专列集中组织省外务工人员返岗方案》,牵头成立省外务工人员来丽务工服务工作专班,开通贵阳-丽水和成都-丽水两个班次复工高铁专列。编制发布《丽水市外企业员工返岗指引》,开发启用“丽水市企业员工复工畅通码”。全面推行“健康码+白名单”机制,推出省外来丽员工包车补贴、生活补贴等9项优惠政策,开通包车、包专列(车厢)等“点对点”劳务直通车,搭建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努力解决企业老员工接返和新员工招聘问题,逐步实现常态化返工。全市共组织返岗专车226辆,复工专列2列,累计接返员工 6209人;全市人社系统各类平台共为11578 家(次)企业线上发布 201896 个(次)岗位信息,达成就业意向 22075人。纳入监测的全市 1111 家规上工业企业,累计返岗人数达146810 人,返岗率达到99.78%。 

  三是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为解决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的用工不平衡问题,推出“丽水市劳动力调剂服务平台”,开设“我有富余”“我有短缺”“我要培训”等模块,帮助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之间实行“共享员工”,累计完成用工余缺调剂600多人。同时,支持鼓励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员工储备、调剂和调节,进一步稳定企业用工。 

  四是组织线上宣传教育。指导企业组织新老员工开展线上“云培训”,分时分批有序推进。全市共有11141家企业注册安全网课,开展企业新员工培训5042人,开展企业隔离人员培训625人。发布《致全市复工企业单位的一封信》,提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累计发送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复产复工安全提示短信10万余条。 

  四、加强政策保障,提升复产效率 

  一是做好惠企政策保障激励。制定出台《丽水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十八条意见》,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着重从减税降费、金融服务、援企稳岗、外贸出口、运输保障、政府采购、审批服务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特殊性政策措施。市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陆续制定60 余项配套实施政策。全力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做足减、免、缓、降“四字”文章,加大政策红利集成释放,全市累计减轻企业负担 55.36亿元,其中“五减”30.15 亿元,其他降本减负 25.21亿元。 

  二是深化“三服务”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走访全市规上(限上)企业,指导企业做好防疫防控和复工复产准备。深化“一车一码一员”服务企业机制,指导企业防疫防控和复工复查准备。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助企直通车104辆,为企业送政策、送物资、送服务,累计服务车次1951次,解决企业问题1038个;选派1823名驻企服务员,累计服务企业2679 家次,协调解决企业问题2869个。此外,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百名干部服务千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活动,选派100名应急管理干部进驻100家重点企业、联系服务1000家企业,当好企业的“安全卫士”,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驻企853人,指导服务企业5214家次,收集并解决问题787个。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人员不足、员工新上岗、设施设备新开机、原材料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可能会引发的安全风险,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实行“承诺+抽查”的差别化安全检查机制,企业承诺达到各项安全条件后即可复产复工,通过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管控措施,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全市累计检查各类生产企业23768家次,发现隐患8115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王俊波,联系电话:0578-2070065。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应急〔2020〕48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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