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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重大安全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1 17:04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安委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丽水市重大安全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重大安全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暗访查找问题,交办落实整改,督查推进工作”为机制,聚焦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暗访交办、挂牌整改、通报约谈等形式,形成隐患闭环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区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隐患暗访督办重点领域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暗访督办全市范围内消防、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消防领域: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楼宇)、居住出租房、大型商业综合体、各类商场(市场)、小餐饮、小型服装加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

建设施工领域: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机场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领域:工程运输车、“两客一危”车辆、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各等级重点道路安全隐患;

工矿领域: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的工矿企业安全隐患。

二、组织实施机构

由市安委办具体负责暗访督办的部署、推进、协调、督查。各有关部门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暗访组织、整改、督促、落实。

三、暗访内容

按照暗访检查项目清单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内容开展暗访活动。

四、暗访排查方式

建立完善“定向排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双随机”暗访排查方式。“定向排查”是指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排查。“不定向抽查”是指市安委办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设定条件,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领导批示、投诉举报、会商研判等问题线索,对全市各行各业各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暗访。

五、工作流程

整个暗访交办整改督办工作以60日为一个周期,按照隐患暗访、交办、整改、验收、通报等程序进行,实现闭环管理。

(一)隐患暗访:由各暗访工作组牵头单位按照“双随机”排查方式,在梳理、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暗访方案,集中时间对所涉行业(领域)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工作方式进行暗访检查,完成后报市安委办。

(二)通报交办:由市安委办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制作成问题清单,经审定后下发交办单(详见附件1),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暗访检查情况同时抄报市县两级政府。

(三)挂牌整改:市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各暗访组牵头单位负责全程跟踪。对重大安全隐患所涉及的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原则上整改时限为60日。对因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项,责任单位要及时说明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治目标、具体要求等,报市安委办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四)督办验收: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对已整改的,予以书面记录(详见附件2)。对未整改到位的,要求责任单位写出书面说明。

(五)通报问责:市安委办根据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整改不力的,由市安委办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视情移交由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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