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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1 16:57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根据省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丽水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市安委会制定了《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根据省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丽水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制定丽水市《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浙西南革命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落实“两山”发展要求,突出固基础、针对性、全覆盖的要求,聚焦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应急能力、培育安全文化、深化阵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知晓率、参与度、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要求

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社会共治和共建共享等四项基本原则,到2022年底,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宣教阵地不断丰富、群众安全素养大幅提高、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1.加强宣传贯彻。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对提出的新目标新定位,全面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入人心。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理论中心组、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等的必选内容;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2022年底前,至少举办1次专题宣讲;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三是各地各相关部门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020年底前,市本级及9县(市、区)电视台要公开版轮播1遍专题片;全市报纸、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要推出一批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2020年底前实现市级平台100%全覆盖、2021年底前实现县级平台100%全覆盖。(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加大普法力度。一是及时做好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和解读工作。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四是每月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每半年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深研究规划。一是研究制定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基础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政策,全面深化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与编制丽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相结合,确定具体目标和举措,编制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各自领域的“十四五”规划中。(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抓重点领域宣传教育。聚焦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针对行业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道路交通领域:加强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等活动,开通全市安全文明驾驶免费继续教育栏目;定期公布重大违法行为驾驶员黑名单,强化对重大违法行为驾驶员的监管;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持续深化“文明出行”等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对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群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针对性宣传教育,全面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危化和加工制造领域:深入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实现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全覆盖;严格组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每年开展至少1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到2022年6月培养5名以上危化品领域高级安全人才;深入实施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以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实操技能、应急知识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入企宣传、安全检查、事故警示教育、职业培训、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3)消防领域:突出消防火灾风险较大的企业、场所,以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为重点,组织消防志愿者队伍,对重点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上门开展防火检查和送平安服务活动;利用好媒体、沉浸式宣传体验馆,加强宣传设施配备,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全市在2021年底前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每个消防救援站每周至少举行1次社会宣传活动,推动全民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责任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4)建设施工领域:以加强建设工程、建筑工地安全宣传和教育为重点,着重提升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岗位人群的素养,实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市政公用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大力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等市政公用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推进餐饮、娱乐、集市等使用场所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入户安检、发放安全手册等,加强使用、操作人群操作规范、知识普及。(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5)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乘用知识宣传,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到2022年底按上级要求完成“五进”活动任务;全面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市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6)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领域:明确园区(含物流仓储园区)管理主体,通过组织专家团队进园入区、建设园区体验馆、加强警示教育、建设智慧园区等措施加大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到2022年底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覆盖率100%;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到2021年底全市化工园区通过依托企业等方式100%建立专业救援力量。(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

(7)危险废物等领域:聚焦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领域发生的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规标准,对各类重点场所、关键岗位人员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形成安全素养提升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8)其他领域: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文化旅游、非煤矿山、电力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加强教育培训,紧盯重点人群安全素养提升

1.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一是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定期组织会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轮训,其中2020年底要完成30%以上、2021年底完成7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三是综合运用好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课程。四是充实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一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近年来多发易发事故的成因,对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人员,“三场所两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7万人,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2021年底前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配强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逐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提高安全技能背景人员比例。三是把安全技能培训作为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考,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到位。(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学生安全素养教育。一是培育职业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课程、专业,鼓励高等院校培养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全市至少打造1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二是统筹做好消防、实验室、交通、防溺水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教学要求,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三是全面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各类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四)健全体制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五进”

(1)进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指导检查、专家入企、“三服务”活动等,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推进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比,推进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进农村。以“百镇千村万户”活动为抓手,推动应急入村,结合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应急入心•安全万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组织观看《丽水市“应急入心·安全万家”警示教育片》,到2022年底完成新一轮全民灾害警示教育,要求人人观看警示教育片、人人参与逃生应急演练;利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橱窗、标语,党支部室、文化礼堂、老人活动中心等开展经常性教育,每年举办1次农机事故应急演练,2022年底前实现消防、道路交通、防汛防台等安全宣传进全市文化礼堂全覆盖。(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进社区。全面发动基层网格体系作用,结合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通过社区、住宅小区宣传栏、户外显示屏以及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参与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安全宣传专栏。(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进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统筹推动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学生的必学内容,充分运用社会实践、应急演练、主题活动、安全竞赛、安全文化建设等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内各类安全教育。针对火灾、地震、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各类大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次安全演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5)进家庭。把安全内容作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的内容,重点加强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加强对全社会自救互救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一是突出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的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联动宣传,组织策划好系列公益科普、政策宣讲、应急演练、专题晚会、巡回演出、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大赛和优秀图书、影视和音乐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类免费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期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建设安全生产宣教阵地。一是打造特色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提升工作,根据体验馆规范标准,建立健全体验馆建设与运营机制,实现网上预约等功能,进一步发挥体验馆安全宣传作用,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30 家,到2022年底,建设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60家以上。二是壮大融媒体宣传阵地,办好各类安全生产专栏专版。三是每年制作一批精品宣传产品,争取入选省级应急安全科普精品库,举办征文、摄影、短视频等各类比赛,有效提升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市安委会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本行业领域和地区的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举措,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举措,及时补齐短板;同时,要及时查漏补缺,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深化推动阶段(2021年1月-2022年6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深化推进,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全民素养提升的制度机制,确保取得显著进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12月)。全面回顾总结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加强工作评估,对三年行动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考核,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11月15日前形成当年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年度报告,2022年底前总结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安委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细化量化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措施、时限、要求,真正做到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人员、制度等要素保障,要将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地方、部门整体规划中统筹推进;要结合各地实际,组织编写一批精品培训教材,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编写可视化教材,提升教育培训实效;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形成多元投入的格局,为计划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督导评估。要将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对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中,建立专门的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宣传评估标准,定期开展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定期通报、实地督查、评估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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