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吸取海宁市“12.3”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罐体坍塌事故,缙云县“12.3”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强化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市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6—9日。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督查内容
道路交通、旅游、工矿商贸、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小微企业综合治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查对象
由牵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随机抽取。
五、督查组织
市安委办组织4个督查组,组长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由牵头单位处室人员担任。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对青田县、缙云县、景宁县道路交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第二组:由市文广旅体局负责牵头对龙泉市、庆元县、松阳县旅游安全领域(A级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督查,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第三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对遂昌县、云和县、开发区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第四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莲都区、开发区工贸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
六、相关要求
1.本次督查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督查组前期督查活动以暗访形式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督查活动结束后,召开政府层面反馈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督查组直接向当地政府反馈。
2.各县(市、区)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报送督查牵头单位和市安委办。
3.督查一组、二组、三组、四组联络工作,分别由各地公安局、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局和应急局负责,各地安委办做好配合工作。督查用车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
4.牵头单位负责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和问题交办,并于12月11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沈小春,联系电话:2070027。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