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办,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2018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着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着力构建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强化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推动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三)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在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最低规模、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要求的项目。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
2018年要进一步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梳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治理:
(一)消防安全。消防专业安委会要持续深入推进“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八条严管措施”等措施。继续部署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年内各地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85%以上。协调民政、建设、综治等部门出台方案,部署开展老旧小区、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政府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计划工作,加快老旧居住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和消防水源建设,强化弱势群体人员的重点管控。2018年全市要对10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二)道路交通安全。继续深化“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查非法营运、非法改装以及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非法违规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全市要对10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促进建设施工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整治重点包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防护、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模架搭设、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等。
(四)工矿商贸安全。一是非煤矿山安全。全面全过程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建设矿山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开展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落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规范矿山建设和采掘项目部管理。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停用库清库销库。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企业,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托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管理日志平台,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三是工贸企业安全。持续推进“三个精准”执法,继续将“三场所两企业”作为年度执法检查重点,综合考虑冶金、涉氨、涉尘、有限空间、喷涂作业企业数量、行业规模和基层执法力量,合理安排专项整治时间,切实将专项整治做实、做透,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数据库,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业自建燃气监管,开展工业自建燃气专项检查。2018年全市要对10个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五)旅游安全。一是强化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区)旅委和旅游企业切实担负起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二是加强旅游安全隐患再排查。督促各县市区对旅游在建项目、景区安全设施、大型游乐设施,星级饭店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旅行社旅游包车、旅游合同、行前安全教育等重点环节,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再排查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消除隐患,绝不允许旅游企业带病营业接待。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措施。认真落实旅游包车源头管理,旅游团队信息报送,旅游安全值班,旅游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四是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节点、特殊气候的旅游安全生产,确保2018年旅游生产安全平稳、有序。
(六)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列入检查计划的753家使用单位及145家重点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二是突出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公众集聚和老旧电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全力推进工业管道法定检验;开展电站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停用锅炉清理等等。三是强化重点时段安保。针对危化相关容器、涉氨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高危设备及重点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在重点时段对各类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查,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要求,推动使用单位主动开展“使用登记、持证上岗、定期检验、隐患治理”等自查自纠的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七)重点工程安全。包括油气管道建设、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讯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施工安全。我市重点工程建设中桥梁、隧道、山地施工占比高,施工的安全风险大。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为重点,重点检查整治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遂道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坚决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和非法承揽工程、违规分包、非法转包的行为。
(八)城市运行安全。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推进城市交通、燃气运行、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文化娱乐、游乐设施、电梯使用安全治理等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力争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点排查,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四、推动专业安委会职责履行
发改、经信、公安、建设、交通、水利、质监、教育、旅游、商务等部门,既是安委会的重要成员单位,也是各专委会的牵头部门,既要对所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也要履行专委会牵头部门职责,组织协调并带领专委会成员单位共同把专委会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并强化对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工业专业安委会、道路运输专业安委会和消防专业安委会要扎实推进工贸、道路运输和消防领域治理攻坚,并于4月15日前将本领域10个重大隐患整改名单报市安委办。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一)做好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同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使安全生产执法方式由原来的从事后、被动、惩罚性执法到事前、计划性、预防性执法转变。
(二)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帮扶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
(四)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对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落实和整改情况开展督查, 以落实事故报告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情况为落脚点,严肃查处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认真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二)加强督查确保措施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对因部门监管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盲区和漏洞,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工作推进情况督导。
(三)严格执法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市级有关部门将2018年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安排于4
月15日前报送到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联系人:胡来福、徐婷婷;联系电话:2168819、2189617。
附件:1.2018年度工贸、消防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名单
2.201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挂牌督办治理名单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安委办〔2018〕13号.cebx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
附件2.doc